2024年清明節,爲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進一步正風肅紀、嚴明紀律,嚴防“四風”,鵬龍紀委提醒廣大幹部職工,慎遠追思,堅守底線,不越紅線。同時,要在弘揚傳統美德的基礎上,進一步保護生態環境,帶頭低碳文明祭掃,清爽過節,清廉做事,清明做人。
(1)嚴禁借祭掃之機搞隱祕聚會、違規吃喝宴請;
(2)嚴禁使用公車或借用下屬單位及管理服務對象的車輛進行私人祭祀掃墓、外出旅遊、探親訪友活動;
(3)嚴禁以祭掃爲名,用公款或指使、接受下屬單位及管理服務對象組織春遊、踏青、健身、娛樂、相互宴請等活動;
(4)嚴禁借節日之機編造名目濫發津補貼或福利等;
(5)嚴禁違規報銷因個人祭掃產生的交通費、停車費、住宿費等相關費用;
(6)嚴禁用公款購買或變相購買各類私人祭掃物品;
(7)嚴禁用公款爲回鄉探親、遊玩、祭祀掃墓的同學、朋友、戰友等提供餐飲、住宿等接待安排;
(8)嚴禁組織或參與封建迷信活動;
(9)嚴禁借祭掃或親屬下葬之機違規收受禮品禮金;
(10)嚴禁酒後駕車、酒後上崗、在崗喝酒、酗酒滋事或其他違法行爲。